传承规划是把“人走后资产给谁、人失能时谁来做决定、几代之后规则由谁执行”这三个问题,分别落到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和可执行的机制上。在新加坡,常用工具包括遗嘱、持久授权书(LPA)、保险与 CPF 提名、信托以及家族治理安排;它们各自覆盖不同资产和情形,彼此不能互相替代。
三个问题与对应工具
| 要回答的问题 | 主要工具 | 覆盖什么 | 不覆盖什么 |
|---|---|---|---|
| 身故后资产给谁 | 遗嘱;无遗嘱时按法定继承 | 以个人名义持有、进入遗产的资产 | CPF 存款、已作有效提名的保单赔偿、信托资产 |
| 身故后特定资产怎么给 | 保险提名、CPF 提名 | 对应保单赔偿与 CPF 存款 | 其他资产 |
| 失能时谁来决定 | 持久授权书(LPA) | 个人福利、财产与事务决定 | 身故后的分配 |
| 几代之后规则由谁执行 | 信托、家族宪章、家族理事会 | 长期持有、分期给付、治理规则 | 未装入信托的资产 |
实务中先做资产清单,标明每项资产的持有人、所在地和适用工具,再检查有没有资产“没有被任何工具覆盖”,或者被两个工具重复处理而互相冲突。资产配置的整体框架见 资产配置框架。
遗嘱:有效要件与覆盖范围
《遗嘱法》(Wills Act 1838)第 4 条规定,未满 21 岁者所立遗嘱无效(军人与海员另有例外)。结合该法第 6 条与 MoneySense(2026-04-22)的说明,有效遗嘱的要件是:
- 立遗嘱人年满 21 岁、心智健全;
- 遗嘱为书面,由立遗嘱人在两名同时在场的见证人面前签署(MoneySense 建议见证人年满 21 岁),见证人也须在立遗嘱人面前签署。
注意事项:见证人不应是遗嘱受益人或受益人的配偶。按《遗嘱法》第 10 条,见证人或其配偶作为受益人时,失效的是给该见证人(或其配偶)的那份遗赠,遗嘱其他部分仍然有效(Wills Act s10;MoneySense)。
遗嘱的作用范围限于进入遗产的资产。CPF 存款不受遗嘱支配、也不属于遗产(MoneySense);已作有效提名的保单赔偿按提名给付。遗嘱生效后通常需要执行人向法院申请遗嘱认证(Grant of Probate),完成后才能处理遗产,期间资产可能暂时无法动用,这是规划流动性时需要考虑的时间成本。婚姻、子女出生、移居或资产大幅变化后,应复核遗嘱是否仍符合意愿。
没有遗嘱时:无遗嘱继承的分配顺序
非穆斯林在新加坡去世而没有有效遗嘱时,遗产按《无遗嘱继承法》(Intestate Succession Act)分配。MoneySense(2026-09-28)列出的主要顺序:
| 在世亲属 | 分配方式 |
|---|---|
| 只有配偶 | 配偶取得全部 |
| 配偶与子女 | 配偶得一半,子女平分另一半 |
| 只有子女 | 子女平分(已故子女的份额可由其子女承继) |
| 配偶与父母,无子女 | 配偶得一半,父母平分另一半 |
| 只有父母 | 父母平分 |
| 无配偶、子女、父母 | 兄弟姐妹平分,其后依次为祖父母、叔伯姑舅姨 |
| 无任何在世亲属 | 归政府 |
《无遗嘱继承法》不适用于穆斯林,穆斯林遗产适用伊斯兰法。没有作 CPF 提名的,CPF 存款由公共受托人办公室按无遗嘱继承规则或穆斯林继承证明分配,会员无法决定由谁领取、各领多少(CPF Board)。法定分配不考虑家庭成员的实际需要,例如需要长期照顾的子女或再婚家庭中的不同子女,这正是需要主动规划的原因。
失能安排:持久授权书与代理人令
持久授权书(Lasting Power of Attorney,LPA)是一份法律文件和契据,允许年满 21 岁的人自愿委任一名或多名代理人,在其丧失心智能力时代为作出个人福利、财产与事务方面的决定(新加坡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公共监护人办公室,MSF/OPG)。
| 维度 | LPA | 代理人令(Deputyship) |
|---|---|---|
| 何时办理 | 本人心智健全时预先签署 | 本人已失能、没有 LPA 时由家属申请 |
| 谁来选代理人 | 本人 | 法院 |
| 文件形式 | Form 1(一般权限、基本限制);Form 2(定制权限,条款须由律师起草) | 法院命令 |
| 证明要求 | 须付费请 LPA 证明人(Certificate Issuer)见证并认证 | 按法院程序 |
对企业主而言,LPA 还关系到企业运营:创始人突然失能时,个人名下股份的表决与银行账户的操作可能陷入停滞。代理人同样须年满 21 岁。费用安排以 OPG 最新公布为准。
提名:保险与 CPF 为什么不受遗嘱支配
保险赔偿与 CPF 存款按各自法律下的提名给付,不经遗嘱分配。Insurance Act 下自 2009-09-01 起可作两类提名(LIA 指南,2026-03):
| 维度 | 信托提名(Trust Nomination) | 可撤销提名(Revocable Nomination) |
|---|---|---|
| 可提名对象 | 只能是配偶和/或子女 | 任何人或机构 |
| 能否更改 | 提名人不能单方面更改 | 可随时更改 |
| 债权人保护 | 破产时保单赔偿一般不受债权人追索,但有法定例外 | 无此保护 |
| 保单转让 | — | 保单转让会撤销提名 |
作提名须保单持有人即受保人本人且年满 18 岁。CPF 提名单独办理,未提名时按上节规则分配。信托提名的保护效果须结合保单条款与个案判断,不宜理解为绝对的资产隔离。更多保单传承细节见姐妹站 wholelife.com.sg。
信托:作用与边界
信托是委托人把资产转给受托人,由受托人按信托契约为受益人持有和管理的法律安排。它能解决遗嘱与提名难以解决的问题:分期给付、照顾未成年或需特别照顾的受益人、跨代持有、统一管理多地资产。
- 期限:《民法》(Civil Law Act 1909)第 32 条规定永续期为 100 年或契约约定的更短期间。
- 受托人监管:依《信托公司法》(Trust Companies Act 2005),设立明示信托、担任受托人、安排他人担任受托人、提供信托管理服务等业务可能须持牌;私人信托公司(PTC)获豁免,但须委聘持牌信托公司处理反洗钱要求(MAS)。
- 课税:受托人就信托法定收入按 17% 课税,居民受益人取得的份额按个人税率课税(IRAS)。
- 边界:信托在合法设立、并非为规避既有债权人时,可在一定条件下实现资产分隔,效果须由律师按个案与适用法律判断;委托人保留过多控制权,可能削弱这种效果。
家族治理:从文件到机制
文件解决“分给谁”,治理解决“规则如何长期执行、分歧如何处理”。常见工具:
- 家族宪章:写明家族价值观、成员资格、企业参与规则、分红原则与争议解决方式,一般不具强制执行力,常与信托契约、公司章程配合使用;
- 家族理事会:定期议事机构,负责沟通、选任下一代参与企业或投资委员会;
- 私人信托公司(PTC):由家族设立担任信托受托人,使家族在受托决策中保留参与,受上述监管安排约束;
- 下一代教育:财务素养、受托责任与企业治理训练,配合分阶段给付;
- 慈善安排:管理 13O、13OA 或 13U 基金的单一家办,可申请家办慈善税务计划,经合资格本地中介进行的境外捐赠可获 100% 扣税,上限为捐赠人法定收入的 40%,为期 5 年,另有本地支出与聘用要求(MAS,2026-10-07)。
跨境资产与传承文件清单
跨境家庭最容易忽略的是法律适用。位于其他国家的不动产与股权,可能适用当地继承法与遗嘱认证程序。以中国内地为例,《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》第三十一条规定,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,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;第三十二、三十三条分别规定遗嘱方式与遗嘱效力的法律适用。因此,在新加坡立的遗嘱能否处理内地或香港的资产,须分别在资产所在地取得法律意见;常见做法是按辖区分立遗嘱并相互衔接。
| 文件 | 解决的问题 | 复核频率建议 |
|---|---|---|
| 新加坡遗嘱(及其他辖区遗嘱) | 身故后遗产分配 | 婚姻、子女、移居或资产重大变化时 |
| LPA 及其他地区的意定监护文件 | 失能时的决定权 | 代理人情况变化时 |
| 保险提名记录 | 保单赔偿给付对象 | 每年及家庭变化时 |
| CPF 提名 | CPF 存款分配 | 家庭变化时 |
| 信托契约与意愿书 | 长期持有与给付规则 | 每年与受托人复核 |
| 家族宪章、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 | 治理与企业控制权 | 代际交接前后 |
传承安排涉及多地法律、税务与家庭关系,须由律师、税务师与受托人协作完成,落地步骤见 落地流程。需要结合个人情况解读,可通过本站联系方式登记需求。
资料来源与日期
- Wills Act 1838(2020 修订版) —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(AGC) · 2026-10-23
- What is a will? — MoneySense(MAS) · 2026-04-22
- Intestacy: What if you don't have an estate plan? — MoneySense(MAS) · 2026-09-28
- What is a Lasting Power of Attorney — MSF / Office of the Public Guardian · 2026-10-23
- Your Guide to Nomination of Insurance Nominees(2026-03 v1.0) — LIA Singapore · 2026-03
- CPF nomination — CPF Board · 2026-10-23
- Civil Law Act 1909, s 32(永续期 100 年) —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(AGC) · 2026-10-22
- Licensed trust companies — MAS · 2023-09-29
- Philanthropy Tax Scheme for Family Offices — MAS · 2026-10-07
- Calculating Trust Income Tax — IRAS · 2026-02-02
-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(第三十一至三十三条) — 全国人大常委会(中国人大网) · 2010-10-28